“互联网+”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化变革的先行者
时间:2018-09-04

我国电子招投标、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的整合及其电子化,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突破的瓶颈:一为交易系统市场化建设程度极低,二为交易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主体不分,三为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处罚。

  凡此种种,并不奇怪。这与任何一场变革一样,都要克服重重障碍,当然其中也不乏先行的佼佼者。我国已有几个省市在交易系统的市场化道路上开展积极的探索,像山东菏泽、河北衡水和山西省等。业界不妨从他们的实践当中,去观察、思考和预判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和生命力。

  菏泽敢为天下先

  2016年下半年,在电子招投标发展领域出现了一个新词——“菏泽模式”。菏泽模式被总结为“A+1+N模式”。其中A为监督部门,代表多层次、多部门的监督体系,1是公共服务平台,N是交易平台。A通过1个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N个交易平台有效监督。A和A之间、A和N之间、N和N之间,通过1这个枢纽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从而确保电子招标投标各相关主体各司其职、有效运作。

      这个模式由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共同创建,它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网、菏泽市第三方交易平台电子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系统、若干交易系统。在该模式下,菏泽市不再自建交易系统,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多家专业交易系统(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称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应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的“交易系统”,同时监督部门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由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实现对多个交易平台的有效监督。

  2016年8月26日,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发布招标公告,对交易系统开展公开征选,有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10家第三方交易平台参与投标,最终确定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易招标”)等三家成为该市首批交易系统运营服务供应商。

  2016年11月8日,菏泽市首个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市交通运输局机房改建、安全设备及网络集成),在易招标提供的平台“招采进宝”上顺利完成。

  2017年5月19日,菏泽市政府采购所有市级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采购。7月19日,菏泽市第三方交易平台中心第一个公开招标项目在“招采进宝”顺利完成在线开评标,此举标志着该市的政府采购从非招标扩大到公开招标方式,从而全面进入了电子化时代。目前,电子化正在菏泽市的整个第三方交易平台领域快速推广铺开。

  不到一年时间,菏泽就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全面电子化,没有在交易系统的建设上投入财政资金(2018年5月前由菏泽市财政按项目向第三方交易平台付费,此后按“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中标人支付),也无需在交易系统的运行维护上投入人员或资金;公共服务功能则是借助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实现。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在菏泽提供服务的交易平台之间形成了你追我赶,争相改进交易系统功能和相关服务的局面。用户的反馈得到空前的重视和极速响应,更是在政府“包办”情境下前所未有的事情。

  河北先试点后推广

  河北的计划是在全省尽快推行招标投标的电子化,选择了先试点后推广的道路。城市试点是在衡水市开展的,该市在推进电子招投标的过程中,引入多个由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快速、有序、高效地推进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线上交易。

  2017年8月7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河北省2017年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引导和支持多种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推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确定三个电子招标投标试点:衡水市、高速公路建设领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

 

      2017年8月25日,衡水市发展改革委及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全市试行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确定于2017年9月1日试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试行电子招投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入了招采进宝等两个第三方交易平台。

  2017年9月1日,衡水市启动试行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下载等招标投标前段流程电子化。试行期间,完成近20个项目在线发布公告和下载招标文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2017年12月20日,衡水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务局五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自12月25日起试行全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依托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及各类电子交易平台运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

  2018年1月15日,衡水市首个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在易招标建设运营的“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顺利完成在线开评标工作,这标志着该市政府引导与市场化相结合的交易平台运行模式结成硕果。

  2018年6月22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在衡水市组织召开了河北省电子招标投标衡水试点工作验收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在现场观摩远程开标、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衡水市开展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同意通过验收。

  2018年6月29日,衡水市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启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正式运行工作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所有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除某些环节确需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外,招标投标活动均应使用数据电子文件。

  于是,衡水市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实现了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在全市的正式运行。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可以自主选择交易平台,既可以是政府部门建设运营的平台,也可以是第三方交易平台。这样,衡水通过引入多个第三方交易平台,在没有新增系统建设投资的情况下,实现了交易系统在更高的水平上运行,开创了政府部门建设的交易平台与市场主体建设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同台公平竞技的新模式。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少华在衡水试点工作验收会上指出,下一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将衡水市的成功经验向全省推广,加快全省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进程,力争年内实现全省电子招标投标全覆盖。目前,推广工作已在住建系统以及邢台、张家口等地迅速铺开。

  2018年6月28日,河北省住建厅招标办召集8家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和平台开发商召开交易平台建设研讨会,明确开放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全流程交易服务,以快速推进房建和市政工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

  2018年7月21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河北省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一方面全面推行行政监管电子化,依托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办理日常监督事项,实现在线下达监管命令,在线处理投诉,在线实施协同监管;另外全面推动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全覆盖,依托政府自建交易平台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求2018年底前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除签订合同环节外其他环节不再使用纸质文件,全面实现无纸化运行。

  2018年8月3日,邢台市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督办公室印发《关于举办邢台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务培训培训会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8月13日起,开始选择部分交易项目依托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山西谋定而后动

  山西省的显著特点在于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出台了一整套制度,全面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甚至迈出略超现实条件的步伐,显示出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

  2017年5月15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住建厅等6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山西省“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的通知》,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等文件精神。

 

    2017年12月28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做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通过依法建设运营并已与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对接的交易平台择一录入,交互至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核验发布。省市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信息平台依法落实信息整合及交易监管工作的,应当通过规范对接且依法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或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获取相关信息。

  2018年5月15日,山西省发改、经信、住建、水利等六部门发出《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优化平台建设与服务的6项具体举措,其中涉及交易平台的有三项:第一,推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人自主选择依法建设运营并已与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交易平台,实现“项目平台外无交易、信息平台上全公开”。第二,推行电子交易平台市场化、法制化运营。第三,鼓励交易服务创新。

  2018年6月26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提高公共数据信息汇集共享质量、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推进CA互认以及探索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标准化场所等要求,并从建立第三方交易平台目录、公布现行有效制度文件目录、制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信息公开目录等入手,着力健全第三方交易平台制度规则。

  实际上,2016年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即已启动第三方交易平台对接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对接措施,在官网上公开征集已经通过国家检测认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组建专家组对各平台进行对接评审及验收。2017年8月首家平台对接成功开始试运行,至今已对接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达到9家。目前,已对接的交易平台涵盖了各类项目,支持多样化的招标文件范本和评标办法,已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提交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网上合同备案等全流程网上招投标交易。

  2018年7月起,全省依法必招项目全面启用电子平台进行交易,已在忻州、阳泉、吕梁、大同、晋中等地市第三方交易平台中心施行,7月份开展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330多个。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于2018年7月25日发出通知,打开自2018年6月30日起关闭的招标公告、公示及过程信息人工录入通道,允许部分地区通过系统外渠道报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信息,理由是部分地方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准备好全面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实现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还存在衔接上的问题。

  换句话说,因为部分地市的管理体制机制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问题,山西省提出的自7月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要求打了折扣。不过,这个过渡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从中可以看出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精神指引下,山西省推进第三方交易平台电子化的决心并未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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